关于Cato网络遵守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的更新

为了合规性在中国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我们最近通知了我们的客户和合作伙伴关于更改我们在中国处理个人可识别信息(PII)的方式更改。 在实施进程变更后,我们正在引入新的法律框架,避免原计划的变更

Cato的数据处理和隐私协议("DPA")是签署在Cato与其客户之间以管理在全球任何地方包括中国处理客户的PII。 Cato根据DPA中明确规定及客户的指令,代表客户处理所有的PII。 客户保留对PII处理和处置的完全控制权。 

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以此身份运营的提供商视为代表客户行事的“受托方”,“受托方”被定义为“处理者”,以履行合同承诺的服务。 Cato及其服务合作伙伴作为我们在中国有业务的客户的“受托方”行事。

DPA中使用的术语基于GDPR,因此与中国的PIPL使用的术语不同。 Cato创建了一个特别补充以覆盖中国的PIPL。 该补充仅适用于在中国有站点和用户的客户。 请参见以下链接:https://www.catonetworks.com/cato-networks-data-processing-and-privacy-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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